活动掠影

  • 桃源二中2015年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方案

    时间:2015-05-03 14:30:21  来源:  作者:

  •         桃花源管理区水网密布,水系复杂,现在正值天气转热时期,—些学生禁不住酷热而偷偷瞒着老师和家长下水游泳,极易造成安全事故。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嬉水、恶劣天气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常德市教育局常教通(201572号《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职能,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目标:
       
    普及学生游泳安全知识及自救、互救常识,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
    四、活动时间:
        5
    月——7
    五、组织领导:
       
      长:李俊
       
    副组长:宋绪贵
       
      员:冯志伟  罗碧辉  汤立敏  郭学彬  姚迪完      万建军

            谢为民      徐雪军  李  健  秦  伟  各班主任
    六、活动内容及措施
       
    防溺水专项教育时间跨度大,工作要求高,活动内容多,各年级要结合本年级实际,认真落实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要重点开展好以下“六个一”活动:
        1
    、开展一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动员全校师生人人参与防溺水教育活动,人人为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献计献策。
        2
    、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让学生讲述自己学校、家庭周边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学生分析造成溺水事故的原因,提出避免溺水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当发现、发生溺水事件时应如何处置、如何自救互救等。(各班主任负责)。
        3
    、出一期预防溺水教育的黑板报。以预防溺水为主题,向学生宣传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识。明确要求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
     
    2)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
      
    3)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小溪游泳或戏水、嬉闹;
     
    5)不准擅自到河边玩耍;
     
    6)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逃走,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4
    、发一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向家长通报学校上、放学时间和放假、开学时间以及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
        5
    、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孩子,请不要私自下水游泳》。
        6
    、设立一个警示栏。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一块全市统一内容的警示栏,提示、告诫学生严禁私自下河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七、活动要求
       
    各年级、各班自本活动方案实施之日起,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班级安全工作台帐。精心组织本班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1
    、突出重点教育时段。要将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
        2
    、突出重点教育知识。教育的重点是防止学生私自下河(塘)游泳为主。由于溺水事故发生后学生普遍不具备互救的能力,互救中出现更多死亡的情况较多,因此溺水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和互救方法要暂时作为辅助教育。
        3
    、突出重点教育对象。外来民工孩子,在放学、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往往无人监管,要对这些学生重点进行教育。
        4
    、突出纪律教育。学校要突出学生私自下河(塘)游泳在学校纪律教育中的份量,对屡次私自下河(塘)游泳者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桃源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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