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1 15:43:22 来源:区资助中心 作者: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对象:普高一、二、三年级学生
条件:1、在籍在校;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3、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资助名额和标准
普高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我校2016年下学期共有指标141人,共有助学金14.1万元。其中一等助学金2000元/人期,二等助学金1500元/人期,三等助学金500元/人期。
三、资助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并完成家庭贫困调查表上报贫困证明材料。
2、学校建档建库,学校组织各班对学生贫困调查表进行测评打分,各年级组根据各班测评打分情况综合学生现实表现,确定本年级前20%学生建立贫困生库。
3、学校在贫困生库中提取每个年级前15%学生确定为助学对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
4、公示无异后将校内公示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为受助学生办理资助卡。
5、发放资助金(打卡发放)。
6、资料整理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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