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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源二中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5-12-21 15:37:40  来源:办公室  作者:

  •  20151220日教代会通过)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切实搞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以及职称评审排队办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一、 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全体总支委员  

    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学校各学科岗位职数比例申报年度职称评审职数,呈报区宣教局、上级人社局批准后实施。负责解释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指导工作小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对职称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仲裁存在的争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主任兼任。

    2、职称委员会

    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民主推荐的教师代表(代表中自己或亲属本年度参与职评的需要回避)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量化评分,审核参评材料。干事:人事专干

    3、监督:分管纪检的领导

    二、实施范围

    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三、申报职称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申报高级职称需取得一级任职资格满五年,申报一级职称需取得初级任职资格满四年(硕士研究生直接认定的除外)。

    3、申报职称高中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申报职称需任现职以来有一年以上班主任或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必须在教学一线。

    5、参评者必须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和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

    6、申报高级教师必须至少一篇省级二等奖以上的论文,原则上要两篇(发表在刊物上的文章必须是国家正规期刊刊出)。申报中级职称必须市级论文。申报职称必须有市、县课题(在研或结题,主研人员、参研人员均可,凭立项报告和结题报告确定人员)。

    四、推荐程序 

    1、申报岗位,根据学校空余职数情况及各学科比例,向上申报评审资格。

    2、宣传发动,学习有关职称推荐评审文件,公布评审岗位。

    3、个人申报,申报职称评审的教师均应在规定的时间一次性提交申报材料原件,由职称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进行打分排队。

    4、职称委员会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细则进行量化评分排序。量化评分结果经公示后,报评审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人选。

        5、确定的人选按有关要求上报评审材料。

    说明:个人提交材料内容

    1、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的)

    2、教师资格证书;

    3、计算机等级合格证(免试者提交职改部门审签的《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4、继续教育证(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最新的证书和学分登记证明)。

    5、普通话等级三级甲等证书或以上,语文教师二级乙等或以上等次证书。

    6、任现职以来获得的荣誉证书。

    7、论文原件、获奖论文证书原件、指导学生及其他教科研获奖原件。(学生获奖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学校行政安排参加的竞赛)

    8近三年内一个完整学年度的备课本、听课本、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团队专干、中层干部等教育管理工作者)工作手册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等其他相关证件。

    五、附则

    1、凡成绩表现突出符合相关破格条件的人员,学校优先推荐。

    2、凡因个人原因近三年工作未达到专任教师平均工作量60%的教师不能参加职称评定;凡经学校推荐参评但未能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下一年职评的参评资格(2016年新参评人员开始执行)。

    3、凡符合申报职称基本条件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证件者,一经查实,两年内取消参评资格,并提出公开批评。

    4、鉴于2014年部分考核组年度考核结果与学校教职工岗位考核规定有一定差距,在有效年限内取消该年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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