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5 09:54:26 来源: 作者: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刚要》、《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和《建设法治桃花源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建立并完善建设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校务公开、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坚持分步实施、逐步推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加强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联系、干群关系,保持学校的稳定,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在总结我校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1、合法性:校务公开必须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
2、真实性:校务公开必须实事求是,切忌弄虚作假。
3、民主性: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是学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公开过程以教代会为主要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规范性: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完善校务公开的配套制度,重视落实、检查、反馈工作。
5、时效性:从学校实际出发,摆正稳定、改革、发展三者辩证关系,稳步推进;热点、重点问题及时公开。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校务公开着重抓五个关键环节:①、管理权限。②、办事依据。③、办事制度。④、办事程序。⑤、办事结果。
(一)、向教职工公开
l、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等。
2、领导分工和责任目标。
3、教职工聘任、奖惩、职称评定、晋级、评先评优等情况。
(1)、教职工聘任:包括干部的职务聘任及教职工的岗位聘任的办法、程序和果。
(2)、职称评审:职称评审的文件、参评对象需学校确认项目的情况及评审结果。
(3)、年度考核: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
(4)、评优评先:有关评优评先的文件、上报情况及评选结果。
4、教职工奖金、福利分配、课时津贴及其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学校基建、物品采购、投资经营、大额服务项目。其中单项修缮工程金额在1万元以上,物品购置单价在30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购置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公开。
(1)、物品采购。
属政府采购、部门采购的物品须公开计划、审批、采购结果。包括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方。
属学校自行组织的分散采购的物品须公开计划、审批、采购执行情况。包括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方及采购执行部门和人员。
(2)、基建、修缮项目。
属政府及部门组织的基建、修缮招投标项目必须公开计划、审批、招投标结果。包括中标单位及工程数量、造价。
属学校自行组织的基建、修缮招投标项目必须公开计划、审批、招投标情况(包括内部议标),包括承建方的确定办法、结果及工程数量、造价。
(3)、投资项目的决策、实施及收益情况,经营项目、大额服务项目的经营或租赁情况。
6、学校财务工作。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情况,学校教育经费和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情况,包括接受社会、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食堂、工会收支情况。学校执行财务制度情况。
(1)、学校全年收入方面:教育经费拨款、事业收入、社会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学校全年支出方面: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固定资产购置和大修理支出、补助支出。
(3)、结余情况。
上述内容每学期开学时向全体教职工公开(上学期的情况)。公开内容按会计报表所列的款项公开,其中“三公”经费须单列公开。食堂和工会的收支须单独公开。学校年度经费决算情况须经教代会审议。
7、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须形成书面报告,在学年度考核中向全体教职工述廉。
(二)、向师生公开
1、学校规章制度。
2、学生奖励、评优等事项。
3、学校的日常性事务视情向全体师生公开。
4、初中生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及高中生助学金、助学贷款发放情况。
(三)、向社会公开
1、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
2、学校收费工作。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办的项目及程序。
3、学校招生工作。招生政策、纪律和录取情况。
(1)、招生的计划、条件、程序、分数线、有关政策、录取情况。
(2)、七年级新生电脑分班的办法及结果。
上述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其中七年级新生分班办法在分班一星期前公示,分班结果在分班结束后立即公开。
其它教职工要求公开且经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认应该公开的事项,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校务公开的途径
校务公开的途径应遵守切实可行,便捷有效的原则,灵活多样,因事制宜。
具体途径: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和渠道。另外还有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座谈会、学生代表会、团代会、家长代表会、学生大会、家长会等。校园网站、公告栏、黑板报、校广播台、宣传橱窗、教职工QQ群及社会媒介等。家长来访、家访、告家长书、收费联系卡、个别反馈等。
五、校务公开程序
1、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2、由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整理出公开的内容。
3、交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审核,然后予以公开。
4、校务监督小组组织教职工参校政、监校事,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并将情况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5、对群众合理的意见建议,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责成工作小组制定措施,予以整改。通过教代会公开的内容,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执行。为了便于师生和家长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校门口设立意见箱,并公布学校监督电话(7070913)和宣教局社会满意工程投诉电话。内容公开时间长短视需要而定,向社会公开的大部分为长期,其他向教职工公开或向师生公开的事项一般为10个工作日以上。
六、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李俊
成员:冯志伟、罗碧辉、汤立敏、宋绪贵、郭学斌、姚迪完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长:汤立敏
成员:郭学斌、姚迪完、谢为民、秦伟、万建军、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宋绪贵
成员:姚迪完、苏学国、曾广州、田中义
湘公网安备 43072502000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