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09 10:58:14 来源: 作者:
一、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户籍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新生或在读学生,不含成教生、自考生、短训班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内。学生及其家长(或25~60岁的其他法定监护人)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桃源县境内的学生在桃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咨询电话:6624939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100的整数倍,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最短不低于5年、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贷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程序
(一) 首次贷款学生先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上注册用户,填写详细资料,在系统里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两份,然后到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任 一 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二) 首次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三) 续贷学生只需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两份(不再需要盖章),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去年贷款合同复印件一份;
(四) 准备好以上申请材料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位于桃源二中的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五) 如有特殊情况,来前请先电话咨询。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湘公网安备 43072502000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