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 既然“禁补”何来例外

    时间:2009-07-29 08:12:06  来源:  作者:

  •   

        暑假后,西安市几乎所有中学的新初三年级和新高三年级学生都在学校补课——据72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西安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暑期全市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但同时却说,“除新初三和新高三年级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的补课外”。

     

      日前,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各地中小学校暑假组织集体补课和有偿补课,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及时查处。既然“禁补令”未说可以对新初三和新高三的学生“网开一面”,那么,西安教育局的做法就不对头了,应予以制止。

     

      近年来,每到放假有关部门都会下发“禁补令”,但遗憾的是,这一“红头文件”某种程度上成了一种例行公事的公文旅行——除了一些学校以五花八门的借口要求补课外,本该成为“禁补令”强有力监督执行者的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居然也成了补课的支持者。

     

      徒法不足以自行。“禁补令”最终沦为一纸空文,是执行不力以及缺乏相关的制约和处罚措施所致。如果违规不用付出代价,那么,违规自然就会成为一些人的习惯,受损害的不仅仅是“红头文件”的权威性,而且,由于学校之间存在着攀比和竞争,一个学校补课很容易让其它学校跟风,导致补课学校越来越多、补课时间越来越长的恶性循环,最终受伤害的将是学生。

     

      “禁补令”既出,就当令行禁止,比如像山东省教育厅那样,两年前开始推行素质教育,对于违规补课学校不留情面,最终刹住了多年来的补课风。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