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1 09:29:52 来源:政教处 作者:
根据《湖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我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规章制度和工作体制,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成立组织机构
1、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增强师生防欺凌意识。
2、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完善制度,切实加强排查,科学合理引导。
3、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加强对受欺凌学生心理安抚,防止二次伤害发生。
4、坚持综合治理。充分调动家庭、社区积极性,加强家庭、学校、社区联系,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形成多管齐下群策群力治理格局。
5、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依规处置欺凌事件,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1、成立桃花源一中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工作。
主任委员:校长
副主任委员:分管德育副校长
委员:全体校务会成员、班主任;年级家长代表6人;各年级学生代表6人;翘望咀社区郭飞;桃花源镇派出所民警朱正清。
2、成立桃花源一中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龙飞章
副组长:李健 龚小平
成员:丁华容 孙慕农 年级组长 班主任 学生会干部 团委会干部
工作小组在学校欺凌治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落实防范学生欺凌措施、日常管理及事后处置。
(二)建立防范制度
修订完善《桃花源一中教职员工岗位责任制》,将预防学生欺凌工作纳入对教职工考评,制定《桃花源一中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桃花源一中预防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等,初步建立防范学生欺凌的制度体系。
(三)进一步完善“三防”设施。进一步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员职责;进一步完善安保合同,强化保安责任;进一步管理好校内平安监控,加强对监控结果的运用;按要求加装一键报警系统并接入公安警务平台。
(四)强化欺凌隐患排查。将防范学生欺凌事件纳入每月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排除。
(五)加强心理咨询室建设,加大对品行不端行为不良学生教育管理力度。
(六)加强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控。通过班会等反复强调禁止携带管制刀具入校;在公安指导下组织对管制刀具等危险违禁物品搜查。
(七)强化日常教育,通过学生自主管理,引导学生向上向善;通过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明辨是非,遵规守纪。
(八)召开家长会,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九)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教职工发现或学生、家长举报欺凌事件,学校应立即启动防欺凌应急预案,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由防治欺凌委员会对事件性质(是否欺凌)进行认定,并依法进行处置。
2、学生或家长对学校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3、对经调查认定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按照如下要求给予处理:
(1)教育: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要求实施欺凌学生按方案接受教育;
(2)惩戒:
①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批评教育,责令向被欺凌学生书面道歉并取得谅解;
②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在批评教育,责令道歉的基础上,予以“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③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在学校教育、纪律处分的基础上,邀请公安机关进行训诫,将其表现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④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可依法送市新安学校进行矫正教育。
⑤涉及违法或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依法由公安机关处置。
三、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全校教职员工尤其是校务会成员、班主任教师要切实提高对治理学生欺凌工作的认识,自觉增强做好防欺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当做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好抓落实。
2、切实落实责任。要落实好教育责任,始终把育人放在首位,重视并落实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按要求组织好每月德育主题教育活动。要落实好排查责任,把防范学生欺凌纳入每月安全隐患排查,对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排除,将欺凌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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